親身經曆:我家裝修工頭叫來的是一個全能工,水電一人幹,年紀也很小,才18歲,后來監理遇到了要求見上崗證,一開始說沒有帶,后來就幹脆嚇得不敢來了,或者說是跟我們鬧情緒了,光水電我們家就拖了3個星期都沒有搞完。奸詐的工頭就另請了其他人(也是沒有上崗證的),結果是:他一開始勸說我們全部換 PPR管,結果我們沒有同意,因為沒有錢可賺,就采取我們買材料直接付給工人工錢的方法結帳。電工就更可笑了,不是線頭接錯就是跳閘短路,弄得人哭笑不得。
陷阱七:裝修公司或工頭隨意有“創新”和“必須”,要求增加工程。有些裝修公司或工頭在報價的時候會故意把一些明顯要的工程舍棄掉,等簽了合同報完價后再“增添”項目,提醒你當時忘了寫了,這個時候的單價就不是由業主說了算了,而是由他說了算,而且報的價格往往橫向比比較高。
教訓七:簽合同前多征求已經裝修過的人,或者是監理或者是橫向比較其他裝修公司的報價單,看看有沒有必須要的工程確被有意刪減掉的。當然自己也不要隨意增加可有可無的項目,因為這個時候裝修公司或工頭總會狠宰業主一把。
親身經曆:我們家進門的鞋櫃衣櫃是裝修工人做的,本來說好過道與廚房用玻璃推拉門隔斷,結果給的報價是單扇門的價格——850。按我的理解推拉門就是包括2扇門,一推一拉,哪有這種報價,難不成我做個推拉門得按2樘門計算?一氣之下我就取消了推拉門,要求和其他固定的門一樣,結果靠近客廳的門框很寬,我靈機一動為何封死,做個展示櫃不很好嗎?結果因為我刪減了玻璃推拉門,增加了展示櫃(實際上不展示的話他封死是按一樘門計算的),結果他要求展示櫃按 400元/平方米計算,來回他也沒有少掙多少。
陷阱八:裝修公司或工頭總會勸說業主多做一些木工活,打櫃啊,吊頂啊,做門啊什麼的。因為對他們來說水電工和木工活是他們賺錢的大頭,所以他不勸說你才怪。
教訓八:業主一定要按照實際情況來定奪,千萬不要耳根太軟。對於家具活,除非業主家的戶型不規則請裝修公司或工頭做外,能在家具廠買盡量在家具廠買,一是家具廠經過多種工序,不會輕易變形;二是木工活在業主家幹的話,占場地、髒亂,而且油漆味濃,家具易變形;三是材料好不到哪兒去。
親身經曆:我是反對由裝修公司來做門的,但我愛人考慮到裝修公司的人賺得太少有情緒還是讓他們做了,結果我們家的敗筆之一就是門的劣質性。由於裝修公司的人一個勁勸說我們吊頂(不是裝鋁扣板),什麼過道吊頂、走廊吊頂、餐廳吊頂、影視吊頂、床頭吊頂什麼的,項目特別多,一個勁說好,后來我愛人同意裝過道吊頂、走廊吊頂和客廳吊頂,在裝客廳吊頂的時候才發現,本來層高就2.55,他們的水平是要裝吊頂得20-25厘米厚,整個空間就壓抑多了,堅決取消客廳餐廳吊頂和影視吊頂,要求裝掛鏡線,對於業主刪減項目后增加的項目我前面已經提到,被狠宰是沒的商量的。
陷阱九:裝修工頭或工人總會在你在的時候差遣你買這買那,占點小便宜。其實很多零件都是算在工程款里面的,裝修工頭苦於找不到機會宰業主,一旦有機會,尤其是當業主在購買合同規定的材料時,他總會給你下單子,什麼暗盒不夠啦,電線不夠啦,需要2條木線啦,等等,因為分次要,所以業主也覺得錢不算多,回頭算帳不夠意思,尤其是男性業主,一般就不會計較。
教訓九:裝修工頭或公司才不會傻到讓業主占他的便宜,但他們絕對會逮著機會占空子,所以雖然遇到這種小零配件缺失,錢也不多,但代買就是代買,賬還是要算清楚的,遇到愛貪便宜的工頭,最好每次買完后留下發票或收據,免得到時有口難開,有口難辯。
親身經曆:因為我們家有車,所以尤其是當我愛人去居然或建材城買材料的時候,工頭總會給我們打電話,叫我們買個十幾米電線、3-4個暗盒、3-4個生絲以及其他的三通啊什麼的,有一次竟然讓我們買了木漆,零零碎碎也不少,裝修完畢后這些“小錢”就有500左右。
陷阱十:不經業主同意隨意賣所謂的“廢物”。這點主要適用於舊房,因為新房沒有什麼可東西可以賣給收廢品的人。也許賣掉的東西不是很值錢,但不經業主同意隨意賣就是原則性問題了。
教訓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必須提早跟工人或工頭說清楚,要賣所謂的廢品可以,但是得跟業主打招呼,這是規矩,也是規定。
親身經曆:我家被賣掉的東西還真不少,原來舊房的木龍骨、改管后的水管暖氣管等等,這些我都沒有計較過,最最可笑的是我們家19平方米的鋁合金窗被提早賣給了收破爛的(那個時候我們根本沒有定是否要換鋁合金窗,而且更絕的是,工頭叫收破爛的運走垃圾,而且還從他們那兒拿了600元錢)。
陷阱十一:提早要中期款,得注意其動機。剛開工沒幾天,工頭總會說要進材料,沒有錢了,而且中期工程已經到了,催著業主付中期款。負責的工頭是不會這麼做的,可心懷鬼胎的人卻經常使用這一招。我家就遇到了這樣的騙子。
教訓十一:簽合同的時候最好通過錢來限製工頭,這已被多次驗證是最有效的。而且把什麼環節、什麼標準交什麼錢規定好,免得相互間有歧義,付款比例最好按照3331比例,這樣即使有問題也可以及時停手。
親身經曆:由於我們沒有經驗,簽合同時就同意按照5:3:2的比例付款,一開始就付了50%的首付款,8500元錢,等中期時再付30%,完工付剩餘的20%。所以后面的被動就開始出現了。工人進場沒有進料前我們就付了50%-8500元錢,所以當監理說工頭進料的90%不合格時我就后悔了,如果我悔約,這8500元就不一定拿得回來,如果不悔約繼續讓他們幹,頭都沒有開好,能保證下面的工序和材料嗎?跟監理一商量也是沒有辦法隻得繼續讓他們幹。幹活沒有十天(前三天是砸舊的東西),工頭就催著向我們要中期款了,可實際上那個時候門框剛好裝好,廚房和衛生間牆磚基本鋪完,但是門沒有進場、廚房衛生間地磚沒有鋪、客廳地磚沒鋪、陽臺牆地磚都沒有鋪,牆面也沒有找平,離中期標準遠得很,而且已經做的工序按監理的標準也很遠。就什麼是中期標準、什麼是工序標準,我家監理和工頭較上勁了,中間工人斷續不來上班,理由是我們不付中期款,最后筋疲力盡的時候就又付了3000元給工頭,付完錢第二天工地上就開始沒人了,工頭騙了錢跑了。關於他們所謂的工序有圖片為證。
陷阱十二:離間計。裝修公司或工頭總會逮著夫妻業主中好說話的一位,討要工程款、降低工藝要求甚至進行挑撥離間。任何人都是會看眼色和臉色的,裝修工頭更是這樣啦,碰到不好說話或要求嚴的業主總是想方設法地避免直接接觸,而是直接找好說話、脾氣好的另外一位業主,並堅持自己的意見達到自己的目的。
教訓十二:據說裝修有三大規律:錢基本花光、人基本累死、夫妻感情基本破裂。好象事實上都或多或少有些印證,除了最后一條有點嚴重外,夫妻吵架是難免的,其中有人為製造的原因。所以在面對裝修公司或裝修工頭前后說話不一致的情況下,夫妻間必須達成口頭協議,任何事情有商有量和互通信息,免得事后后悔莫及。
親身經曆:關於我們家中期工程款的事情,裝修工頭就采用了離間計。因為我離新家近,而且我愛人經常不在北京,所以一般都是我出面去工地,和工頭談事,也許是因為我比較重視這個新家,也許是我做事認真細致的風格,但絕對不是惹是生非,裝修工頭總是對我有點犯怵,說我不懂裝懂,裝修沒過10天,他就催著要中期款,天天給我愛人打電話催錢,不在北京,不在工地現場的人怎麼可能知道工程進展到什麼程度,工序是否達到了標準,害得我們內部有意見,口徑不統一。









